2026江蘇南京審計大學招聘8人公告
南京審計大學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位于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qū)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號。根據學校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事代理人員8人,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xié)作,敬業(yè)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四)應聘人員年齡不超過38周歲(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6年8月31日前畢業(yè)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須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其中“專業(yè)要求”按《江蘇省202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設置,專業(yè)要求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yè)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yè)單位需要的專業(yè)。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證書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yè)生崗位。聘用后有關事項按國家規(guī)定辦理。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南京審計大學2026年非教學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人事代理)》。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17點。
按照工作計劃安排,2026年4月29日17點后系統(tǒng)不再接受新報考人員的報名,2026年4月30日17點后不再接受資格初審退回人員再次提交。
2.報名方式。
(1)應聘者訪問南京審計大學招聘網站:http://zp.nau.edu.cn(請用谷歌瀏覽器或360瀏覽器極速模式訪問),進行注冊登錄。
(2)點擊“進入系統(tǒng)”,請先維護基本簡歷信息,完成之后點擊【保存】按鈕,期間可以進行簡歷修改,一旦點擊【提交】按鈕,則顯示提交,簡歷頁面不可修改。
(3)點擊【提交】按鈕之后才可以投遞崗位。
(4)點擊【返回招聘首頁】按鈕返回首頁查看崗位,投遞崗位。
(5)如需更換崗位,則在【投崗記錄】里刪除投遞的崗位信息,重新去首頁投遞即可。
3.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資格復審、考核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者限報考一個崗位。上傳的材料須包含以下內容。
(1)按要求填寫本人個人信息,并在相應欄或其他證明材料欄上傳如下掃描件:
①身份證件;
②本科及以上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請上傳《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學信網學籍驗證報告或其他學籍證明材料;取得海外學歷者,同時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
③未簽署的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或未網簽證明);
④部分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及英語等級證書;
⑤部分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材料;
⑥部分崗位要求的黨員證明等其他材料。
(2)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采用網簽的高校畢業(yè)生,須由所在高校就業(yè)辦提供未網簽證明。
(3)對工作經歷有要求的崗位,應聘人員須提供工作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崗位和任職起止年月。工作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學生時期實習和兼職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的基準日期為公告發(fā)布之日。
(4)黨員證明材料須為近六個月內由考生所在學校的組織部門或院系黨委出具的證明。入黨時間截止日期為公告發(fā)布之日。
2.個人信息及相關表格信息須填寫完整準確。個人經歷時間保持連續(xù),實際內容不發(fā)生的,請注明“無”。應聘人員須準確填寫電子郵箱及移動電話,因聯(lián)系方式填寫錯誤或報名后更換手機號碼等原因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3.學校將結合應聘崗位資格要求對應聘人員填報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人員參加考試考核。
4.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網上報名審核未通過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5.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人員報考資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距服務期滿不足6個月除外),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7.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
四、考核及組織
本次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適時組織考核。
(一)考核方式
崗位01~05采用筆試、心理測試及面試的考核方式。崗位06~07采用心理測試及綜合面試的考核方式。
1.筆試。
崗位01~05通過資格初審者進入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應聘者與崗位的相適應性??荚嚥恢付ù缶V和輔導用書。筆試合格線為60分(滿分100分)。
2.心理測試。
主要以在線答題方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tài)和素質能力。心理測試將用報名時的手機號碼進行設置,報名后請勿更換號碼。心理測試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3.資格復審。
面試之前,學校組織資格復審。請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應聘者須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一套,復印件一套: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本科起)、學位證書(學士起)、報名時要求的相關證明、相關資格和獎勵證書,國(境)外畢業(yè)生還須攜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其他相關材料。材料核實無誤,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進行面試考核。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崗位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考核。
崗位01~05筆試成績合格者從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6的比例,通知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如有資格復審不通過或放棄資格復審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如筆試成績并列,使參加面試人數超過擬錄用人數1:6的比例,則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考核環(huán)節(jié)。筆試合格人數不足1:6的,按照實際人數均進入面試考核環(huán)節(jié)。
崗位06~07資格初審通過后即可根據通知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
4.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能力、崗位意識、勝任能力等。面試合格線為70分(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5.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崗位01~05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崗位06~07綜合面試成績即為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面試成績仍出現(xiàn)并列,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者的原則確定。
(二)考核安排
筆試、心理測試、資格復審和面試等考核安排將在南京審計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網址:http://rlzyb.nau.edu.cn/),應聘人員須關注網站信息,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各項考核,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結束后,在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有放棄崗位的,或不能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體檢的,或體檢不合格的,由學校決定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二)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思想政治考察,并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未能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思想政治考察者,取消聘用資格。因考察無法按時完成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依次遞補。
(三)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人事人才公共服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
(四)對公示無異議人員,學校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性質為人事代理)。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條件的,再根據崗位管理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擬聘用人員與我校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我校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五)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1)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或協(xié)議)規(guī)定時間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協(xié)議)者;(2)有工作單位人員未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出具原單位同意調出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者;(3)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4)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5)應聘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審計大學各招聘部門負責此次招聘資格條件咨詢。
招聘資格條件咨詢聯(lián)系方式:請詳見《南京審計大學2026年非教學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人事代理)》。
南京審計大學人事處負責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聯(lián)系人:滿老師
招聘政策咨詢聯(lián)系電話:025-58318839
七、招聘工作監(jiān)督
南京審計大學紀委辦公室對本次招聘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紀檢監(jiān)督電話:025-58312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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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審計大學2026年非教學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人事代理).xls
原標題:南京審計大學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6/4/20/art_57210_11759876.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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